前几天在聊“强奸幻想”这个话题时,有承诺过讲一期BDSM中的“强奸play”。(性幻想系列⑤丨关于“强奸幻想”,难道我真的想被人伤害吗?)
今天,就来好好盘盘这件事儿,聊聊BDSM中的“强奸play”——是一种假的、角色扮演出来的强奸场景。
注意两个关键词:“假的”、“场景”。所以在“强奸play”中,更多的是场景塑造,以及强制侵入的体验感受,也并不一定会有真的性行为发生。
虽然强奸的定义是——用手指、阴茎或物品对阴道或肛门的强制侵入(被迫发生的口部与生殖器的接触也是强奸)。
但是在“强奸play”中,更多的是“强奸幻想”得以实现,强调场景塑造以及强制侵入的体验,具体有性还是无性,是你们双方事先进行约定。
至于无性的“强奸play”要怎么玩才能让身心得到满足,嗯…确实挺考验参与者水平的。
不过这里要提到一点啊,因为本来优秀的玩家就少,再加上对“强奸幻想”的心理不够了解,很多现实的“强奸play”都演变成了真强奸,然后小m哭哭唧唧跑出了门,嚷嚷着再也不想玩了,然后S一脸懵逼不知所措——“你要的不就是强奸吗”?
这里再重点强调一下,“强奸play”与现实中强暴行为的差别之一在于,现实中的施暴者之所以强迫他人,是想借此体会凌驾于他人之上的权力快感,受害者感受到的是痛苦;
但是,女性进行“强奸play”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性愉悦,而不是想在现实中经历被强迫的伤害。
其次,在“强奸play”中,上位者的行为从头到尾都是受到下位者控制的,体现的是女性的自主权和控制权——是女性主动允许了幻想中行为的发生,而且她们想停就能停。
这一点比较像TOP和Bottom的关系。因此,与其说女性幻想的是被强暴,不如说是在幻想“双方同意的未经同意性行为”。
双方同意的未经同意性行为,嗯,听起来好拗口,这就要讲一讲争议很大的议题了——“自愿不同意”
相信大家看到“自愿不同意”这个词时是懵逼的,怎么又“自愿”,又“不同意”呢?到底是同意还是不同意?
其实这词虽然听着很拗口,读着也不通顺,但离我们倒并不远,用一句通俗的话来给这一现象定义,就是:
“一个人与另一人协商达成一种同意,同意什么呢?同意对方可以对自己做自己不同意的事。”
那么为什么这样的一种并不罕见的幻想会成为BDSM学术领域争议最大的议题?主要是因为它幻想起来爽是爽,一旦步入实践中,却极易导致“权力的滥用”。
“自愿不同意”将一方对另一方的信任推向了极限,本质上创造了一个“完全无助”的被动方形象来满足各方的愉悦。这一形象处于幻想中时还好,一旦成为现实,很容易演变成灾难。
想象一下,如果一个人对你说,接下来对TA做什么都可以,不用征得TA的同意了,你会对TA干些什么呢?真的全是好事吗?
东野圭吾说有两样东西无法直视,一是太阳,二是人心。
塞尔维亚的艺术家玛莉娜·阿布拉莫维奇在1970年做过一个实验,在一个封闭空间里麻醉了自己6小时,然后告诉所有前来的人可以对她做任何事,她均同意且不需要对方承担任何责任。结果是6个小时内,有人撕掉了她的衣服,有人摸她的身体,有人用匕首刺她,还有人试图拿桌子上的手枪朝她射击,幸亏其中没有子弹。
“强奸play”违法吗?
基于自愿不同意的“强奸play”本质上是一种共识性行为,说到底是一种两个人提前商议过的进击性尝试;但“强奸”却是一种非共识的违法行为,是一种单纯的施暴,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。
站在法律的角度,“强奸play”和真实的强奸看起来几乎是一模一样的,完全符合强奸罪的定义。
结果当事人却告诉法律这其实是“事先同意了之后的不同意”,其实是自愿被强暴的…恐怕大家的第一反应都是不相信,怀疑当事人遭受了某种胁迫才不得不这么说…
法律的逻辑是:“同意”这个操作必须时刻保持积极、持续、且与对方的性行为同时发生,因此根本不存在提前同意无意识的性行为这一操作,虽然这样剥夺了人类在无意识时实践性行为的权力,但是却可以保护更多人在无意识时不被性侵犯。
我们可以看到,自愿不同意行为的实践虽然号称“自由”,但很多时候又是和人权保护的方向相左的,而法律通常站在后面这一方。
如果大家基于自己本身状况的考量,还是想去实践“强奸play”场景的话,那么希望大家一定设立好安全词。
一定要把最后喊停的“权力”握在自己手中。
请登录后查看回复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