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DSM中,有一些打、掐等造成疼痛的行动。它是不是一种性暴力呢?
性暴力和BDSM的区别
其实,BDSM和性暴力的区别,也是“尊重”的是否存在。性暴力中,受害者是没有自我决定权的——TA们并非自愿地承受暴力,也没有随时喊停的权利。而BDSM,是指出现在一段相互的、互惠的、平等的关系中的,双方都是有自我决定能力的人,在充分知情、理解关系的内容之后,都自我决定、自主自愿地认为这种play能够给自己带来某种增益和快感,并且双方的任何一方都拥有在过程中随时喊停的权利——尤其是作为受虐的一方——而共同做出的决定。我们看到的,这种平等性、互惠性、共同决定、和尊重,都决定了它和性暴力本质的不同。
而如果缺乏了这样的平等性、互惠性、共同决定和尊重,也就不是BDSM了——最多是给性暴力挂羊头卖狗肉罢了。
尊重知情同意的权利
没有知情,就没有同意可言。当我们尊重对方的自主决定权时,我们有责任尽可能地让对方了解全部的信息,有责任尽力让对方理解当下的处境、不同选择的可能的风险性后果,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,才能真正行使自我决定的权利。
哄骗、隐瞒、暗示、洗脑,当这些因素出现的时候,自我决定的权利就不存在,尊重也不存在。
关于未成年人的“知情同意”
此外,通常在相关心理理论研究中,认为未满14周岁性同意年龄的人(下文简称“未成年”)没有足够的自我决定的能力。
我们认为TA们的大脑仍在发育中,心智发育程度也仍不稳定,没有足够的能力判断所有的风险和可能性,也更容易受到处境和他人的影响。
也就是说,因为未成年人尚未达到“自治”的状态,因此对于未成年人,我们并不能够简单以“知情同意”来判断关系中的尊重是否存在。
而作为关系中成年的一方,我们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成长阶段的特殊性,理解对方在自主决定上的“不足够有能力”,从而更多承担保护TA们不受伤害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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